第一屆臺灣工藝獎-創作獎活動內容
第一屆 臺灣工藝獎
一、 宗旨:
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辦理臺灣工藝獎,旨在獎掖創作,建構工藝人才培育支持系統,俾健全臺灣工藝產業生態系。
二、 獎項說明:
獎項
說明
參獎資格
創作獎
獎掖表現自然或循環材質、工藝技法、造型意義或跨域應用、表達獨特精神理念、時代趨勢和議題等之工藝創作物件。
本屆以自然、循環、永續為訴求,透過工藝創作思考當代及未來環境的挑戰,從工藝材料、技術、觀念、精神、應用等多元面向開放性探討永續趨勢。
具備中華民國國籍、持有效外僑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之創作個人或創作團體。
協作獎
獎勵提供良好創作環境或資源的協力者或事件,包括提供知識、技術、場域、資本、其他支持資源或收藏、教育、社會推廣及其他實踐行動等。例如研究、教育推廣、展演、修復、傳承或提供現金、動產、不動產、權利等。
具備中華民國國籍、持有效外僑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之個人或團體,或於我國政府正式登記立案之公司、法人及學校等。
三、 獎項及獎勵
獎項
名額
獎勵
創作獎
一等獎
1名
獎金100萬、證書乙只、獎座乙座
二等獎
1名
獎金70萬、證書乙只、獎座乙座
三等獎
1名
獎金60萬、證書乙只、獎座乙座
佳 作
6名
每名獎金5萬、證書乙只
入 選
若干名
每名證書乙只
特別獎
若干名
每名獎金50萬、證書乙只、獎座乙座
其他獎勵
(一) 公開頒獎暨展覽。
(二) 本中心得優先購藏一至三等獎作品。
(三) 特別獎作品由冠名贊助單位優先購藏。
(四) 優先推介參與國際競賽、國際駐村、國內外展會等活動。
(五) 推介參與本中心與企業線上、實體行銷通路及經紀合約。
(六) 其他提升創作能量與永續發展之計畫。
獎項
名額
獎勵
協作獎
若干名
每名獎金最高12萬、證書乙只、獎座乙座
四、 評審方式:
本獎由本中心遴聘工藝、設計、美學、研究與產業等多方專業人士組成「臺灣工藝獎-創作獎評審小組」與「臺灣工藝獎-協作獎評審小組」以嚴謹程序逐件進行評審。
(一) 創作獎:
資格審查:由本中心就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。
初審:由評審小組依作品資料進行評審,通過初審作品由本中心另行通知實體作品送件。
複審:評審小組對通過初審之實體作品進行評審,並訂定各獎次。評審委員對資料或作品發生疑義時,得請參獎者另提供相關說明。
(二) 協作獎:
資格審查:由本中心就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。
由評審小組依參獎資料進行評審,並訂定獎次與獎金。評審委員對資料發生疑義時,得請參獎者另提供相關說明。
五、 參獎方式及注意事項:
(一) 創作獎:
以個人或團體身分提出一件作品參獎。作品需為近三年(2020後)之作品,且未曾在公開徵件比賽(學校除外)中得獎或入選。報名本獎後如與其他競賽同時獲得入選以上獎項者,須放棄本獎參獎及獲獎資格。
報名方式:
(1)網路報名:請參獎者(團體)備妥作品資料至上方點選報名鈕報名,2023年5月31日中午12:00截止報名。
(2)紙本報名:請參獎者(團體)填妥【附件1】、【附件2】、【附件2-1】與【附件2-2】,無需裝訂,以掛號寄至: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臺北分館,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177號;外封註明參加「臺灣工藝獎」,以2023年5月31日郵戳為憑。
參獎作品照片須為原作實體拍攝,請勿使用影像修圖軟體過度細修作品。
參獎作品照片與實體作品皆不得標示參獎者相關可辨識特徵,例如:姓名與作者肖像等。
作品保險、送件及退件:
(1) 保險:通過書面初審之實體作品由本中心投保藝術品綜合保險,投保起迄期間為作品收件放置無誤後,至作品領件截止日。請詳實填寫保險價格,如有不實,由參獎者自負法律責任。
(2) 送件:
(2-1)通過初審名單與實體作品送件時間及地點等資訊預計2023年6月以e-mail通知並於官網公告。
(2-2)請參獎者將實體作品及【附件5】於規定時間內送達指定地點,並自行陳列完成,場地由工藝中心分配,逾規定送件時間未送達或未完成佈置者視同放棄比賽資格。
(2-3)請妥善包裝實體作品,如因作品結構、裝置不良或因包裝設計不當、標示不清而發生損害者,皆非保險所承保範圍,本中心亦不負賠償責任。
(2-4)參獎作品外箱上方與側面請分別貼妥【附件3】及【附件4】以供辨識。
(3) 退件:未入選作品於決選後辦理退件作業(預計為2023年7月);入選作品於展覽結束後(預計為2023年12月)持存根聯領回,領件時間地點等相關規定將另以e-mail通知並公告於官網,如逾時間未領,工藝中心將不負保管之責並逕行處理,參獎者不得異議。
(二) 協作獎:
可自行參獎或推薦參獎。如為推薦參獎,請推薦人或單位檢附推薦表【附件6】,並須取得參獎者同意並簽署同意書,共同完成報名,且不得互相舉薦。
報名方式:
(1) 網路報名:請備妥參獎表格並連同相關資料一份(如著作、專輯、照片或影音資料等,至多五項)至指定網址上傳報名https://event.culture.tw/NTCRI/portal/Registration/C0103MAction?actId=30093,2023年5月31日中午12:00截止報名。
(2) 紙本報名:請填妥【附件1】及參獎表格【附件7】,無需裝訂,連同相關資料光碟或隨身碟一份(如著作、專輯、照片或影音資料等,至多五項)以掛號寄至: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臺北分館,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177號;外封註明參加「臺灣工藝獎」,以2023年5月31日郵戳為憑。
參獎提交之文字、影音等相關資料須以中文為主。
參獎案如有二人以上合著(作)之情形,須檢附合著(作者)同意書,並應敘明參獎案中個別角色及分工部份,以供評審參考。
六、 著作財產權:
(一) 參獎者應擔保報名資料和作品,均無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或違反法律規定之情事。作品之著作權倘有第三人提出異議或法律上之主張時,應由參獎者自行負責處理相關法律責任及費用。
(二) 參獎者於報名本獎同時即接受本簡章所有規範,如有不符簡章規定,或作品有抄襲、仿冒、借用他人作品等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法律上權利之情形,本中心得撤銷受獎資格並追回或註銷獎金與獎狀等,且由參獎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。
(三) 參獎者同意其獲獎作品及其詮釋資料等之著作財產權,非專屬、無償授權本中心及本中心授權之人基於非營利目的,為本獎相關活動,不限時間、地域、次數及方式之利用,以利推廣及宣傳。
七、 其他事項
(一) 獎者如為二(含)人以上,應推派其中一人為聯絡人填寫各項資料,本中心聯繫及獎金發放均以聯絡人為代收者,其參獎者間之權益等事項,由成員自行協議,本中心無涉。
(二) 本獎由本中心遴聘組成「臺灣工藝獎評審小組」,並另訂要點規範之。
(三) 評審委員及本中心現職員工應迴避參加本獎。
(四) 各獎項獎金及得獎名額,得由本中心依經費酌予調整。
(五) 各獎項名額得視參獎作品情形,由評審小組酌予增減或從缺。
(六) 獎金皆含稅,獎金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,由本中心代為辦理扣稅。
(七) 本簡章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,將由本中心補充修訂之。
第一屆臺灣工藝獎-創作獎基本資訊
活動名稱 | 第一屆臺灣工藝獎-創作獎 |
---|---|
演出單位 | |
活動類型 | 展覽 |
活動起始日期 | 2023/03/29 |
活動結束日期 | 2023/05/31 |
主辦單位 | 國立台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|
協辦單位 | |
活動縣市 | |
活動地點名稱 | 臺北當代工藝設計分館 |
活動地址 | 100 臺北��中正區南海路41號 |
售票網站 | 第一屆臺灣工藝獎-創作獎售票網址 |
活動來源網站 | 藝文活動報名平台 |
折扣資訊 | |
備註 |
第一屆臺灣工藝獎-創作獎活動場次資訊
- 結束時間:2023/05/31 00:00:00
- 活動地點:臺北當代工藝設計分館
- 地址:100 臺北��中正區南海路41號
- 活動票價:
第一屆臺灣工藝獎-創作獎活動地點
臺北當代工藝設計分館| 活動地點相關分享
【天壇意象】《市定古蹟》原科學館建築外觀特色之一,即為有三層綠釉琉璃瓦「重簷攢尖頂」,北京紫京城天子祭天的天壇「祈年殿」即為此屋頂型式,乃皇權象徵~
本建築規劃三重屋簷攢尖頂的天壇意象符號,蘊含當時國民政府訴求其具有自由中國法統「正當性」的政治意涵。
優雅的建築🎉!也許你住台北很久!看到這張相片,您 造訪過了嗎?! …
裡頭的展品很值得慢慢欣賞,不論是國內的創作,還是國外的創作,都是認識及欣賞工藝的好契機。展示廳都很開闊,是個免費參觀的好景點。
2023/4/3日到訪,目前只有一樓陶藝作品開放,樓上的餐廳據工作人員說:五月才會重啟營業。
今天到訪,上傳讓人驚豔和印象深刻的工藝作品。感謝學芳經理招待茶水,記得加Line好友,拿小禮物壓縮毛巾喔!疫情緩和,不妨來個知性之旅吧!
常常經過從來沒參訪過,很驚喜的展覽內容,建築物本身的探索也很有意思,可以到高樓層享受環景視野
位於南海學園內 原為科學教育館 現為工藝研發中心台北分館
這建築好漂亮 但一直關閉 到底什麼時候開啊
台北人,小時候的回憶,只是當時是科學類,現在偏藝文展示。5、6樓環狀觀景平台,有可看性,景觀不錯!有一點點....上海 mercedes benz arena微縮小版的觀景感覺,一個看上海灘,一個看台北城。
為於南海學園裡,附近有植物園,228國家紀念館,藝術教育館,國家歷史博物館,郵政博物館……可以安排一日遊,夏日炎炎,不想曬太陽又想出門走走看看展,這裡是個不錯的選擇,上午10:30跟下午2:30各有一場免費導覽,導覽志工會很熱心仔細的介紹展品,來這裡參觀不要錯過導覽的機會唷~
長期整修、閒置後,近來啓用,一看怎麼放學時在廣場遊玩的小朋友和家長都不見了。
原來是展出單位會跑出來室外趕人,說整個戶外空間是私有的。
不管你宣稱自己是文教區、風景區或機關用地,開放空間依《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》,依法開放供公眾通行或休憩。
各位家長和小朋友,你們可以合法維護自己的權益。